為推進我縣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規(guī)范殯葬行為,樹立文明節(jié)儉辦喪事的社會新風尚,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生態(tài)文明建設,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殯葬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殯葬管理條例〉辦法》《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靖州縣民政局擬定于2026年1月23日召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殯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聽證會,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殯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科學性、可行性、適當性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6年1月23日9點30分
(二)地點:靖州縣民政局五樓會議室
三、聽證代表名額
聽證代表名額為31人,其中:
******居)申請參加,從報名人員中隨機抽取確定;
******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共7人,由我局邀請;
4.第1項、第2項申請報名人員不足時,由我局根據(jù)聽證事項的相關內容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邀請產生。
四、旁聽人員名額
旁聽人員5名,在申請作為旁聽人員的報名者中隨機抽取確定,由我局邀請參加。
五、報名人員要求
******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滿18周歲,并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靖州縣民政局報名,申請作為聽證代表。
六、報名時間與地點
時 間:2026年1月13日前(8:0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辦公室
七、聽證須知
1.申請參加聽證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經(jīng)審查確認后獲得聽證會代表資格。
2.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當憑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聽證,實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或其他組織對聽證內容的意見,遵守聽證紀律。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者未經(jīng)聽證主持人允許中途退場的,視為放棄聽證。
3.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執(zhí)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殯葬管理辦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發(fā)表意見和建議。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人:楊志波 聯(lián)系電話:******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
一、聽證事項
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殯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科學性、可行性、適當性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26年1月23日9點30分
(二)地點:靖州縣民政局五樓會議室
三、聽證代表名額
聽證代表名額為31人,其中:
******居)申請參加,從報名人員中隨機抽取確定;
******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代表、法律工作者代表共7人,由我局邀請;
4.第1項、第2項申請報名人員不足時,由我局根據(jù)聽證事項的相關內容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邀請產生。
四、旁聽人員名額
旁聽人員5名,在申請作為旁聽人員的報名者中隨機抽取確定,由我局邀請參加。
五、報名人員要求
******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滿18周歲,并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靖州縣民政局報名,申請作為聽證代表。
六、報名時間與地點
時 間:2026年1月13日前(8:0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辦公室
七、聽證須知
1.申請參加聽證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經(jīng)審查確認后獲得聽證會代表資格。
2.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當憑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聽證,實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或其他組織對聽證內容的意見,遵守聽證紀律。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者未經(jīng)聽證主持人允許中途退場的,視為放棄聽證。
3.參加聽證會的代表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執(zhí)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殯葬管理辦法》的科學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發(fā)表意見和建議。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人:楊志波 聯(lián)系電話:******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民政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