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項目坐落 | 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新集鎮(zhèn)/槐馮莊村/昌黎縣新集鎮(zhèn)槐馮莊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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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xiàn)場勘測人姓名 | 現(xiàn)場勘測人電話 | ||
| 標的物四至情況說明 | 東至機耕道;南至夏春光的耕地;西至馮革民耕地;北至機耕地 | ||
| 掛牌開始時間設定 | 2026-03-03--2026-03-16 | ||
| 掛牌方式 | 單價掛牌 | 標的物數(shù)量 | 4 |
| 掛牌單價 | 元/年/畝 | 流轉期限 | 5 年 |
| 掛牌總價 | 14000 元 | 土地性質 | 耕地 |
| 土地流轉用途 | 農業(yè) | ||
| 權屬證明到期日 | 長期 | 權屬證明 | |
| 權屬證明編號 | 見附件 | 資產和資源性質 | 集體 |
| 合同解除后的土地復墾要求 | 無 | ||
| 保證金要求 | 4000 元 | ||
| 履約保證金 | 不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 | ||
| 出讓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 1、該項目面積約為4畝,以實際丈量數(shù)據(jù)為準.2、土地四至及現(xiàn)狀請至現(xiàn)場勘察,聯(lián)系人: 馮軍,電話:******。3、出租的地需保持地貌不準取土,項目到期后地上存在作物、破壞地貌的由受讓方負責恢復原貌。4、意向競價方應當嚴格按照競價公告規(guī)定時間將保證金繳納至指定的保證金賬戶,支付時間以到達指定的保證金賬戶時間為準,繳納保證金以繳費圖片上傳至網(wǎng)上為成功繳納。未繳納和超時繳納保證金的將不具備競價資格。意向競價方若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必須從本單位賬戶 (基本戶)轉出,若為自然人或農戶,必須由自己賬戶繳納保證金并備注好項目名稱。 | ||
| 身份資格 | 須為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內的單位或個人 | ||
| 出讓行為的行政備案責任 | 出讓方 | ||
| 出讓行為的內部決策情況 | |||
| 出讓行為的批準情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