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中心信訪工作專業(yè)律師和人民調解員購買服務項目合同變更征求意見公示
******************服務中心信訪工作專業(yè)律師和人民調解員購買服務項目合同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現(xiàn)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大眾征求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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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中心信訪工作專業(yè)律師和人民調解員購買服務 合同金額(元):610000.00 中標供應商:深圳市人民調解協(xié)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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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內容描述:(包括變更事項、變更金額、原合同要求等)
《補充協(xié)議(一)》第四條“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第(三)款“支付周期”第2項“2.第二期: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項目全部服務內容,經甲方驗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發(fā)票后15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剩余50%,即:人民幣叁拾萬伍仟元整(小寫:¥30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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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的理由及相關說明: 為強化服務保障,維持接訪調解團隊人員穩(wěn)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擬對現(xiàn)有合同支付條款進行變更,將現(xiàn)有條款約定的第二筆剩余50%合同款分為兩期支付,合同其他內容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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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期限:從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1日(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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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地址:市民中心C區(qū)2108室 傳真: 合同備案機構:深圳市財政發(fā)展綜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景田東路9號財政大廈附樓 聯(lián)系電話: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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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以實名書面方式(包括聯(lián)系人、地址、聯(lián)系電話)將意見反饋至采購人和深圳市財政發(fā)展綜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