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22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元 |
| 評標辦法 | yichangJSGCJLFW_ZHPG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nèi)容 |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jù)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對招標文件有關內(nèi)容進行澄清與修改,具體澄清與修改內(nèi)容如下: 1、將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3.5要求投標人提供擬派駐的監(jiān)理人員2025年3月以來任意3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修改為:投標人應提供擬派駐的監(jiān)理人員投標截止時間前3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 2、將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條件5支付中“3.在本工程完成竣工結(jié)算審核并提交完整的監(jiān)理資料后支付至監(jiān)理費結(jié)算金額的97%”付款比例提高至100%。刪除“4.剩余3%待工程保修階段監(jiān)理服務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年)滿后30日內(nèi)支付”。 本澄清與修改文件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與修改文件與招標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以澄清與修改文件為準。 ? ? 招標人:******有限公司 地? 址:興山縣古夫鎮(zhèn)市民之家11樓? 聯(lián)系人:趙承宇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gòu):******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115號 聯(lián)系人:胡廷勇 電? 話:****** ? |
| 遞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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