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賀蘭山東麓(永寧段)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tài)修復項目的實施,依據相關規(guī)定,本項目需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并開展水土保持監(jiān)測工作。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現誠邀具備相關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參與本項目,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賀蘭山東麓(永寧段)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tài)修復項目。
(二)項目內容:
建設規(guī)模為252.23 公頃(合3783.45畝),概算總投資為2780萬元。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地質安全隱患消除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構工程、植被恢復工程、其他工程等5部分組成。建設周期為2026年3月-2027年3月。
(三)項目建設范圍:項目區(qū)位于賀蘭山東麓,黃羊灘農場(賀蘭山沿牧區(qū))和閩寧鎮(zhèn)范圍內。
(四)預算金額:13萬元
二、資質要求:
(一)應滿足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二)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投標人應具有水土保持技術咨詢服務等承接能力);
(三)法人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均加蓋公章);
(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承諾函或證明材料;
(五)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函或證明材料;
(六)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或證明材料;
(七)提供近5日內未被“信用中國”網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等記錄名單;未被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加蓋公章);
(八)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九)中標單位不得轉包。
三、評分方法
本項目適用綜合評分法,請各投標人綜合響應。
四、響應材料及截止時間
凡有意參與者,應于2026年1月30日17:00前提交響應文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資質要求、最終響應報價單、響應服務方案、服務承諾函(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項目負責人、積極響應采購人的各項時間要求、以及確保服務質量及成果資料的完整性、近三年的類似業(yè)績)等資料,所有提供資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
以上資料密封加蓋公章送至永寧縣楊和北街******辦公室。未按上述規(guī)定時間送達或未按要求報送的,采購單位將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資源局
聯 系 人:鄒亞君
聯系電話:******
******資源局
?2026年1月27日?